单台(套)3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不含纯软件)购置,均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论证平台及路径为:数字杭电——采购管理系统——前置审批——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含进口设备论证),具体流程如下:
说明:单台套30-100万元,由院级中心组织专家论证;
单台套100万元及以上,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后的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由计财处备案;
专家论证要求:专家组为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且同一单位不超过2名,并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如购置进口仪器设备,要求专家组成员全部为校外人员,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技术专家应当熟悉该产品及所属行业情况,采购人及受委托组织论证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论证专家,还需对购置进口产品的必要性说明;国家限制进口的,必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