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物联网传感器安装与维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6作者:浏览次数:74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大型科研仪器物联网传感器巡检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物联网传感器安装与维修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时间安排:2023112021

 请据上报的《需安装或维修物联网传感器大仪统计表》(见附件),落实好对接人,配合科技厅进行安装或维修。

 本次安装与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以后如有损坏或者遗失的,将根据规定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如后续大仪报废,各学院、部门也有义务对物联网传感器进行保管,直至省科技厅上门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说明:物联网传感器资产属于省科技厅,遗失、损坏均按照省大仪办规定进行赔偿。

 

 联系人:郦文菁/郭春伟

 联系电话:86915133

 联系地址:四教328


 附件:需安装或维修物联网传感器大仪统计表

前沿技术服务中心

20231116


      附件 需安装或维修物联网传感器大仪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