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现有5名学生进入复试环节。具体复试录取综合成绩算法分别以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为准。
一、复试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监督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等五个监察小组。
考生申诉联系人:许敏 联系电话:0571-86919181
2、复试顺序
考生通过组内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并按照此顺序进行复试。
复试组秘书将在正式复试前与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取得联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并提醒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4、复试时间
2024年6月7日(周五)上午8:30正式开始复试。
正式开始前30分钟,复试组秘书对考生点名;8:15还未能正式签到的人员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线下复试方式,招生目录所列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纳入综合面试中进行。复试具体地点:9教530。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由复试答辩记录员全程记录考生回答的相关问题并留档。
复试过程中若出现临时问题,及时联系考务办公室监察老师进行处理。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
1、外语能力测试:考查外语能力。
2、综合面试测试:
(1)交流及表达能力测试:个人情况介绍。
(2)专业知识测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综合素质测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复试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
复试考核成绩评定方法及录取规则
根据管理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学院成立由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事先公布的本单位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分值×70%+基本条件分值×30%
复试成绩分值(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基本条件分值计算方法见各类别实施细则详情,基本条件分值累加计算(每一项目得分不超过最高分),研究计划由所报考导师进行评价打分。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学术抱负、综合素质等内容。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指标情况与导师录取意愿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复核后由学院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
四、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申诉联系人:许敏 联系电话:0571-86919181
本细则内容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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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