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2016.7.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资 料 目 录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正式代表名单

  4. 教代会组长联席会人员名单

  5. 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名单

  6. 会议表决办法(草案)

  7. 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审议稿)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会议议程

时间:201676日下午1330

地点:下沙校区第3 教学科研楼101

时间

主要议程

主持

参加人员

地点

1330

 ——

1335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代表人数情况

张红娟

正式代表

下沙第3教学科研楼101

1335

 ——

1410

1.包健书记作关于《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审议稿)》起草说明

2.吴卿院长讲话

张红娟

正式代表

下沙第3教学科研楼101

1410

 ——

1420

1.审议通过大会表决办法

2.审议通过总监票人和计票人员名单

张红娟

正式代表

下沙第3教学科研楼101

1420

 ——

1520

表决《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审议稿)》

张红娟

正式代表

下沙第3教学科研楼101

1520

 ——

1530

1.宣布表决结果

2.宣布大会闭幕

张红娟

正式代表

下沙第3教学科研楼101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会 议 须 知

一、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地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二、请与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须报学院党委同意。

三、各代表组组长及时统计好本代表组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大会所发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四、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整洁、安静,会场内请勿使用移动电话,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到振动档。

五、各代表组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记录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代表名单

(共86人)

第一代表组(15人)  组长:冯建文

张  桦  曾 虹   申兴发  徐  翀  刘 鹏   李二涛  付晓峰  高志刚  

赵辽英  周文晖  张 翔   樊  谨  张建辉  冯建文  徐  建

第二代表组16人)  组长:任祖杰

任 彧   章复嘉  李 强   徐向华  蒋从锋  张 伟   姜 明  黄  杰  

周仁杰  赵建勇  司华友  陈佰平  任祖杰  殷煜煜  周 丽  邬惠峰

第三代表组(17 人)  组长:徐海涛

袁友伟  徐海涛  李卫明  张红娟  李万清  徐小良  王立波  胡海洋 僧德文

张雪峰  马 虹   汤景凡  夏一行  金洁洁  宫兆喆  黄彬彬  陈 婧

第四代表组(6人)   组长:王荣波

戴渊明  姚金良  王荣波  张彦斌  杨   昆  黄孝喜

第五代表组(15人)  组长:赵伟华

李建军  赵伟华  许佳奕  张善卿  计忠平  陈小雕  余正生  徐  岗  

郑秋华 俞  俊傅婷婷  李  黎  陆剑锋  方景龙  王兴起

第六代表组(6人)  组长:韩建平

刘春英   伍爱平  欧海燕  徐恩友  张大兴  韩建平

第七代表组(11人)  组长:吕长平

吴 卿   包 健   夏 涛  林 菲  孔万增  许 晔  张林达  田 晓  

吴燕萍  张君辉  吕长平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组长联席会成员名单

组 长: 包健 吴卿

副组长:张红娟   吕长平

成 员:冯建文 仇 建   徐海涛   徐小良  张建海    

赵伟华    徐向华 任祖杰韩建平张林达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名单

总监票人:张建海

监票人:田  晓  任祖杰

计票人:吴燕萍 金洁洁 曾 虹 游新冬 徐 翀 许佳奕

计算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关于

《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审议稿)》

的表决办法

草案

  1.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教育工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表决办法。

  2. 参加表决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1. 代表在“同意”、“不同意”、“弃权”三项意见栏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无效。选“同意”票超过投票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计算机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2. 表决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 人、计票人6 人,经会议审议通过。监票人对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表决统计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3. 本办法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表决过程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学院教代会组长联席会征求代表意见后研究裁定。

  4.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院教代会组长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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